根据《喀什经济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服务大厅服务座席设置工作方案》(喀经开办发〔2024〕10号)文件要求,需在自贸试验区大厅设立政务服务窗口,经充分征询喀什农商银行、地区公安局、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、开发区税务局各派出单位意见,经开区招商局审核,现对中国(新疆)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建议及意见,建议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。
联系人:李彩霞 18699886916
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
2024年8月25日
责任编辑:
相关新闻